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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5
北京民间社会组织确定10个“娘家”,成立社会组织不再找行政部门 - [NGO\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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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间社会组织确定10个“娘家”
成立社会组织不再找行政部门
市总工会、团市委等成为专职主管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昨天,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本市首批10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今后成立社会组织将不会再找行政部门。
首批认定的10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法学会,分别负责职工类、青少年类、妇女儿童类、科学技术类、残障服务类、涉侨类、文学艺术类、社会科学类、医疗救助类、法学类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据悉,社会组织管理将逐步实现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大部分行政部门只行使行业指导职责,原则上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而授权人民团体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管理。今后,除少部分有特殊职能的部门外,大部分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社会组织设立申请。
据介绍,社会团体与政府脱钩后,不能像企业一样只注册登记,没有主管部门。例如原来由市科委负责管理的社会组织将由科协负责,想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此类社会组织就要到科协进行业务审查。由于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有些社会组织脱离政府主管部门后,会出现找不到“东家”的情况。今后,这都将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来解决。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2009年4月13日第10版
社会组织服务大厅挂牌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启动社会组织“一站式”服务大厅,目前已经挂牌。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有关单位在服务大厅集中开展社会组织设立的政策咨询、业务审查和登记审核等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联合审查、20个工作日回复”的新机制。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2009年4月13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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